罪犯刘超,男,1991年3月4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131026199103041812,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北省文安县左各庄镇崇新村,住本村。因犯赌博罪于2024年10月15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本案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24年10月28日罪犯刘超因其患有严重疾病(慢性肾脏病5期、肾性贫血、高血压病3级),向我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于2024年10月29日立案受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将异议意见反馈到本院刑事审判庭。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日
文安县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