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官职业尊严,更好为法官履职提供坚实保障,10月20日下午,文安县人民法院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成立了文安县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文安县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威提出了要求,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学骞主持会议。
文安县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威担任,副主任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学骞担任;会议决定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办公室,确定了办公室组成人员。
张国威表示,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下一步文安法院将召开文安县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会议推选确定本院其他部门代表、法官代表及县人大、县政协、律师等各待业代表担任特邀委员。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成立意义重大,为法官维权提供了有效机制保障。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法官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提升更好更努力的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委员会将切实为正确履职的法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做好坚强的后盾,进一步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官尊严,有效打击侵犯干警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广大干警的履职安全感和职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