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安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文安法院挂牌成立,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6月9日下午,文安县召开全县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依法推进会,会议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杨瑞通同志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泽年,文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向辉,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建忠,司法局局长叶成平,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玉水,各乡镇政法委员及各行政机关主管领导参会。
会上,首先由王玉水同志宣读了中共文安县委办公室、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该实施意见对工作目标、工作原则、运行方式、职责分工和工作制度,均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会上,文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向辉就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发表讲话,同时针对现行政诉讼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会议最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泽年对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提出意见:一是充分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实抓细。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有效预防化解行政争议。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诉源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更加有效地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支持行政审判工作,健全化解行政争议互动机制。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行政审判工作,增强依法应诉意识,正确对待参与应诉活动,尊重、理解、配合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履行诉讼义务。四是坚持齐抓共管,在推进实质化解上形成合力。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行政部门的组织优势和法院系统的专业优势,强化行政和司法良性互动、分工协作,健全完善协调对接机制,使府院沟通互动更加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