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4日上午10时,由看守所干警将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带入“庭审现场”,尽管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 但由于该案属轻刑案件,为防止羁押期限过长,造成罪刑罚不相适应,随着审判员宣布“受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本案采取互联网模式进行庭审,现在开庭!”一次疫情期间的“隔空”庭审开始了。
此次庭审,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告人全程佩戴口罩,过程仅用20分钟,并进行了当庭宣判,二被告人均认罪服判,表示不上诉。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将庭审笔录通过网络向被告人进行了宣读确认无误,将视频资料封存附卷,充分彰显了文安法院在特殊时期及时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担当作为。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攻坚时期,文安法院将始终坚持“疫情防控担使命,司法为民见初心”的工作理念,继续探索完善网上开庭、微信开庭等庭审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网络平台开展诉讼活动,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案件审理同步推进,让公平正义、司法为民在战“疫”期间触手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