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两名法官通过努力学习并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取得了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为进一步提升文安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疏导工作水平奠定专业基础。自2012年组建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庭以来,文安法院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中,始终秉持“亲和、关怀、救赎”的理念,实行教育式审判,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审判方针,从提高陪审率、圆桌审判、心理疏导等审判细节入手,充分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身心健康,帮助其无痕回归社会。
一是充分发挥陪审作用。为增强教育的针对性,防止当庭教育的形式化和格式化,文安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精心挑选共青团、妇联、教育界等代表人士参与案件的审理,以不同于法官的思维角度和教育方式,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当庭教育,努力引导未成年人主动认识改造自己的错误,从而达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审判目的。
二是推行“圆桌式”审判。为避免对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的二次伤害,文安法院积极推行“圆桌式”审判,最大程度淡化审判现场的对立性,且庭审中多使用便于青少年理解的法言法语,注重法槌使用细节,缓解未成年被告人情绪,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案件审理后,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档案资料予以封存,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其悔过自新,无痕回归社会。
三是加强心理疏导。为进一步彰显司法关爱,针对未成年被告人心里脆弱、性格偏激、缺乏家庭关爱等特点,文安法院设立亲情会见室和心理疏导室,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咨询和疏导。为增强心理疏导的专业性,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两名法官均已取得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自2012年以来,通过亲和有力的心理疏导,文安法院共感化教育未成年被告人115人。
四是积极构建帮教体系。为充分担当起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责任,文安法院主动邀请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等与未成年人成长和教育密切相关的部门召开帮教座谈会,共同探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积极与县域重点企业沟通联系,在廊坊浩业制管有限公司挂牌成立“爱心帮教基地”,为青少年缓刑犯悔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自2012年以来,文安法院判处过的本地未成年人缓刑犯中重新犯罪的比例为零。因为在未成年帮教工作上的成绩,文安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被授予廊坊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扬,并被团省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