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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无小事 三天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4-07-25 08:39:48 打印 字号: | |
  日前,一起棘手的夫妻离婚财产纠纷案件,在文安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得以圆满执结。

  齐某与王某于2014年5月经文安法院审理判决离婚,判决生效后,因原告齐某迟迟不履行判决所涉及财产的给付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接案后,了解到双方均系再婚,虽然都同意离婚,但之间矛盾很大,且由于申请执行人王某先前未经被执行人齐某同意拉走了判决书未涉及的一些财产致使双方矛盾再次升级。承办人考虑到双方对立情绪较大,而且执行标的物主要是废铁、废旧塑料(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收购废品)和洗衣机、豆浆机等琐碎物品,本着和谐执行的理念,承办人首先找到了被执行人齐某,指出必须履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说人情,摆道理,使被执行人齐某放弃之前的赌气心理,表示会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承办人找到王某,对其进行了释法明理,指出应该尊重判决的内容,不应把不属于自己的物品拉走,王某承认错误的同时,主动放弃对于齐某应给付自己的7500元现金。随后,在法院执行干警的主持下,王某将判决书所涉及的个人财产悉数拉走。至此,该案仅用三天时间执结,实现了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河北文安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