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快讯 > 法院新闻
左各庄法庭三项为民措施践行群众路线
  发布时间:2014-06-19 09:18:39 打印 字号: | |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文安法院左各庄法庭在“群众”两个字上下功夫,密切结合法庭审判工作实际,以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为目标,积极推进了一些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

  一、方便群众办事,设立接待室

  来法庭咨询的、诉讼的多是附近村子里的老百姓,有些群众看不懂传票,也不懂法律程序,通常进了法庭一头雾水。法庭在梳理征求意见过程中注意到缺乏诉讼引导服务这一问题,立即决定法庭对着门口的第一个办公室设立了群众接待室,对来访群众实行首问责任制,由法庭干警轮流值班,并印制便民服务卡,将诉讼须知、诉讼风险等诉讼指南信息和法官联系方式提供给来访群众,便于群众随时进行法律咨询,同时,对群众的来访时间、事由和处理结果做好备案登记,便于日后跟踪服务。

  为方便辖区群众诉讼,左各庄法庭逐步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由坐堂问案变为巡回办案,特别是针对老弱病残、确实有实际困难的当事人以及由邻里矛盾引发的纠纷,一律实行就地调查、就地调解、就地办案的“三就地”原则,这些真正融入对人民群众情感的工作方法,使得一些因斗气赌气而无实质矛盾的纠纷在化解过程中迎刃而解,充分发挥了基层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作用。

  二、多渠道化解纠纷,调解服务前移

  左各庄人民法庭相对管辖地域最广、外来务工人员最多、个体私营经济最活跃,各种矛盾纠纷也多。法庭受理的矛盾纠纷多为婚姻家庭、邻里之间的纠纷,如果化解不彻底或者简单地一判了之,很容易造成更深的矛盾,不利于维护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因此,调解成为法庭司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法官在纠纷调解过程中不放弃任何机会,有些案件在临判决之前,还要进行最后的调解,也往往就在此时出现握手言和甚至自动履行责任的良好社会效果。在长期的调解实践中,法庭的老法官总结出一些非常实用且具有指导性的调解方法和经验,例如我们左各庄法庭的张士进品牌调解室,作为一名在法庭工作二十多年的老法官,张士进每年审理的案件都在200件以上,且80%是调解结案,张士进成为我们法庭调解工作的招牌,许多群众特别信任他,常常主动来找他调解案件,他也常常深入村街上门调解。近年来,法庭受理案件逐年增多,而审判资源相对匮乏,给调解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为此,法庭指导成立了胶合板行业调解分会和司法服务工作站,充分借助社会调解力量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合理配置调解资源的同时,将法律服务关口前移,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初阶段。

  三、以公开促公正,推行阳光司法

  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和审判流程公开等“四大公开”建设是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和亮点工作,为此,左各庄法庭配备了用于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网络直播功能的数字法庭,同时,强化内外网信息化建设,在内网实行案件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将裁判文书和审判流程等案件信息公布在诉讼无忧网上,方便当事人凭借相关个人信息进行案件信息查询,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
责任编辑:河北文安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