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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
  发布时间:2014-05-23 14:09:11 打印 字号: | |
  答辩状

  答辩人:(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所、身份证号码;法人或其他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若有工作单位,应写明其姓名和工作单位;若没有工作单位,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所;若是律师应写明其姓名和所属的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单位工商登记核准号、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方式、开户银行、账号。

答辩人就   起诉状,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对起诉状中的下列内容不持异议:

  二、答辩人对起诉状中的下列内容持有异议:

  ㈠关于案情部分的异议:

  ㈡关于诉讼请求之一的异议:

  1、对请求理由的异议;

  2、对提供的证据的异议;

  3、对请求依据的异议;

  ㈢关于诉讼请求之二的异议:

  ……

  答辩人的其他答辩意见:(非直接针对起诉状的答辩部分)

  答辩人的请求:(包括反诉等,反诉请求格式与诉讼请求书写格式相同)

  此致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签名或盖章)
责任编辑:河北文安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