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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法并重 文安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抚养权案件
作者:李燕  发布时间:2013-11-08 10:54:45 打印 字号: | |
  涉及人身权利的抚养权案件是执行工作中最为棘手的难题,日前,文安法院通过细致到位的心理疏导和释法工作,仅用两天时间就使一起原本剑拔弩张的抚养权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苗苗父母经文安法院调解自愿离婚,调解书中写明2岁的苗苗随母亲生活,哥哥和姐姐随父亲生活,各自承担相应的抚养费。但调解书生效后,父亲并没有把苗苗交由母亲照顾,苗苗母亲张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苗苗的抚养权。立案当天,苗苗母亲张某就来到执行局,声泪俱下表示必须尽快要回孩子,否则就去上访。为稳定当事人的情绪,承办人员第一时间向调解该案的法官详细了解了案情,发现双方当事人在离婚问题上没有分歧,遂立即联系苗苗父亲司某来法院,父亲司某带着苗苗哥哥姐姐来到法院,两个孩子为了阻止妈妈带走妹妹,不断推搡母亲,孩子爸爸也表示苗苗近期一直随自己生活,情感上难以接受。为避免案情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开始进行背对背的说服工作,首先找到苗苗父亲,指出一定要履行调解书中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而且苗苗跟随母亲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抚养权的归属并不代表失去孩子,法律对探视权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希望苗苗父亲主动履行法律义务,避免对孩子造成伤害。苗苗父亲表示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只是情感上不舍,何况哥哥姐姐也不愿意离开妹妹;为打消苗苗爸爸和哥哥姐姐的顾虑,承办法官又找到苗苗母亲张某,希望其保障苗苗父亲司某的探视权,苗苗母亲表示配合。立案的第二天,在法院的主持下,父亲司某将孩子主动交给母亲张某,张某也表示会配合司某的探视,一起可能给双方和孩子带来伤害的抚养权案件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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