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审判管理水平,促进司法公正和高效,文安法院大力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充分调动全院力量,通过完善四个层次的管理使审判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升,今年以来,共审结各类案件1204件,结案率为96.41%,较去年同期上升3.35%,上诉率和发还改判率分别下降2.71%和1.23%。
一是发挥领导决策管理作用,建立完善长效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科学规范的审判管理评估体系是提升审判管理科学化水平的关键所在,为此,文安法院每年定期针对《目标管理百分考评办法》进行意见征求,经院党组研究,根据审判实践的不断变化逐步修订完善相关评估内容和程序,使之成为适合文安法院实际情况的科学规范的评估体系,服务于审判工作,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二是发挥审管办综合管理作用,保障审判管理制度的运行。审判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需要多元主体互动参与的工作,为达到高效运行的目的,审判管理办公室通过各部门的月报表情况梳理汇总相关审判数据,并组织各部门每季度进行集中案件质量评查,对审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研判,并制定具体措施加以改进落实。
三、发挥庭室部门的直接管理作用,完善案件质量日常评查工作机制。借助于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各审判部门对所审理的每一起案件从立案、审理、结案到评查、归档进行动态管理,同时,注重用活用好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查找原因,及时落实改进措施,做到有的放矢,切实提升案件质效。
四、发挥法官的自我管理作用,切实有效提升司法水平。审判管理制度在注重纠错、防错的基础上,更注重创优,积极发现质量好的案件,为全院办案树立质优的标准,积极发现办案质量高的法官,予以表彰和肯定。并通过建立审判质量档案和法官审判实绩档案,作为庭室评先和法官评先、立功、晋升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法官自我提升的积极性,促进法官队伍素质的提高,从而带动审判工作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