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十八大的胜利召开,文安法院坚持“预防为主、稳定第一”的原则,将矛盾化解工作“关口”前移,以矛盾隐患“大排查”为基础,以联动化解和责任追究为保障手段逐渐建立起规范完善、行之有效的矛盾隐患排查调处机制。
一是完善矛盾隐患排查机制。文安法院制定实施了《文安法院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做好十八大安保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涉法涉诉矛盾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工作中,以“大排查”为重中之重,对案件进行逐案排查,做到“零遗漏”、“零盲区”,真正将情况摸清、找准,并按照“日排查、周调度、月汇总、季分析”的工作要求,对所排查出的涉诉信访隐患问题进行备案登记,特别是对不满人民法院裁判、有可能上访的重点人员,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建立重点台帐。截止到目前,文安法院已经完成对所审结的3520件各类案件的逐案排查,
二是建立矛盾隐患联动化解机制。在进行“大排查”工作的同时,文安法院建立矛盾隐患联动化解机制,对排查出的有信访隐患的案件,及时主动向领导汇报,并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人,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紧密联系单位、社区、家庭和基层组织,灵活有效的做好稳控及化解工作;同时,坚持联合接访、院长接待、交办督办、信访听证等得到群众普遍欢迎的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涉诉信访隐患案件的解决力度,及时化解当事人的不满情绪,防止矛盾激化。截止到目前,有效解决隐患纠纷案件14件。
三是完善隐患预警和责任追究机制。为有效杜绝信访隐患案件的发生,文安法院通过立案环节审查,对确实存在矛盾隐患或不稳定因素的案件予以信访隐患提示,使案件在审判、执行环节得到高度重视,审慎对待,提前介入,从源头上严防信访隐患的发生。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案件审判不到位、履行职责不力,导致信访案件发生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