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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法院五项措施化解执行“三低”
  发布时间:2012-08-28 14:39:2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化解执行案件“结案率低、执行标的到位率低、实际执结率低”问题,文安法院以提升执行案件质量和执行能动性为着力点,多措并举、狠抓工作质效,努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截止到8月份,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和非诉执行案件254件。

一是统筹安排执行计划。为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高效完成,文安法院执行局根据先简后繁、先易后难、先近后远、先小后大的标准合理统筹,科学安排执行计划,对有能力履行、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迅速采取措施,充分发挥强制措施与和谐执行相辅相成的作用,达到提升执行工作效率的目的。对疑难、复杂案件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拓宽执行思维,创新执行措施,努力破解执行难。

二是全面了解案情,强化沟通。工作中,要求每名执行干警全面熟悉案情,不但要了解执行卷宗,而且要仔细查阅审判卷宗,熟悉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矛盾焦点,同时,强化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发挥申请执行人的协助作用,使其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对被执行人要强化法律释明工作,消除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对立情绪,从而化解执行措施可能带来的矛盾激化,营造和谐的执行环境。

三是充分发挥执行准备阶段作用。工作中,要求执行干警在接到执行卷宗后,充分利用法院系统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在最短时间内(不超过一个月)查清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包括房屋、车辆、土地、股权等可供执行财产情况,并依法采取查封、冻结等相关法律措施,对需要估价、拍卖的财产应在20日内完成相关移送程序,确保执行标的到位,为执行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做好保障。

四是找准突破口,全力攻坚。工作中,文安法院执行局要求执行干警充分发挥执行联络员及联动机制作用,广泛收集案件相关信息,认真汇总梳理,抓住案件重点,寻找突破口,制定周密的执行计划,并在实际执行中灵活掌握执行节奏,避免忽轻忽重、散乱执行现象,以达到良好的执行效果。

五是树立创先争优意识。通过强化执行干警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树立执行干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完善奖惩激励制度,积极发挥干警执行能动性,使其自觉规范执行行为,熟练执行技巧,营造争先创优的执行工作氛围,努力化解影响执行工作开展的“三低”瓶颈,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责任编辑:河北文安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