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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法院四项措施推进司法效能建设
  发布时间:2011-09-01 10:26:24 打印 字号: | |
  “效能文安”活动开展以来,文安法院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审判管理水平,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等措施确保司法效能得到提升。

  一是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司法效能建设的内在动力。结合业务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开展,院党组进一步加大对法官的业务培训工作力度,通过组织庭审观摩评比、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有效提高了法官驾驭庭审、制作裁判文书、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截至目前,全院共组织庭审观摩38次,共有42份裁判文书参加了评选。

  二是把强化审判管理作为司法效能建设的制度依托。院党组通过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和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建立起科学有序的审判绩效评估制度,对全院各部门、每名干警工作绩效进行每月综合考核、每季度点评通报,对于审执案件,坚持逐案审查、逐案打分,有效激发起干警工作热情,保证了审执工作的公正高效运行。

  三是把落实司法为民作为司法效能建设的核心内容。工作中,积极落实各项司法为民措施,把司法为民真正贯穿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做到以积极的态度保障民生。仅今年以来,该院成功解决各类涉诉信访案件16件;为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用近7万元;为切实破解执行难问题,将涉嫌构成拒执罪的22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四是把加强廉政建设作为推进司法效能建设的重要保障。一方面以典型案例为素材切实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努力构建“四不为”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另一方面努力健全完善司法工作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在最大限度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职能的同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为法院工作的社会监督员,通过强化内外监督确保司法行为公正廉洁。
责任编辑:河北文安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