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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法院四项措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发布时间:2011-07-14 10:38:29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真正服务于和谐发展大局,文安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了《文安法院关于为我县“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通过推行树立干警大局观念、强化审执工作、延伸审判职能、强化司法管理等四项措施,努力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公正权威的司法保障。

  一是统一干警思想,树立大局观念,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司法环境。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要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观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为审判工作的最高追求,努力做好各项审执工作,实现审执工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

  二是立足法院本职,强化审判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工作中,院党组重点加强对各类关乎民生和群众利益的传统民事案件的审理,并及时妥善审理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企业改制、合同纠纷等方面的案件,依法调节各类经济关系,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保障企业、金融机构资金的依法回笼;强化司法为民工作,以司法服务中心的建设完善为重点,在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温馨调解、诉调对接等方面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是延伸审判职能,创新工作方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工作中,院党组对于法官企业联系点制度予以完善,组织法官为项目规划、园区建设等提供上门法律咨询服务,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深入发展行业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胶合板等行业调解协会在协助诉讼调解和参与诉外纠纷解决中的作用,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继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

  四是强化司法管理,推进队伍建设,提高法院干警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院党组通过深化工作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了质量评估、案件评查、流程管理、考核奖惩、监督指导等一系列审判管理制度,完善了保障“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司法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河北文安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