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车辆管理工作,提高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日前,文安法院通过驾驶员与主管领导签订责任状的形式,规范驾驶员的行为,提高驾驶员的责任意识,保障安全行车,更好地服务于审执工作。
针对个别驾驶员出现的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行为,文安法院高度重视并第一时间做出反应,主管领导与全体驾驶人员签订了责任状。为使此次签订责任状不流于形式,责任状从遵守交通法规的角度,明确了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疲劳驾驶等在内的九个严禁,又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就车辆日常管理、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做出了详尽具体的规定,既给全体驾驶人员指明了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行为范围,又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意识,有力地保障了行车安全。此次签订责任状也受到了驾驶人员的一致欢迎,大家纷纷表示在思想和行动上都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责任状内容,确保安全行车。鉴于效果显著,文安法院将通过不断完善,将此项制度作为保障安全行车的长效机制长期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