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快讯 > 法院新闻
文安法院集中拆除史各庄镇一批违法建筑
  发布时间:2011-03-24 14:44:48 打印 字号: | |
  为保障“清洁城乡攻坚年”活动的开展,3月23日,文安法院组织干警赴史各庄镇对县国土局申请执行土地行政案件所涉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拆除,此次集中拆除活动中,文安法院共出动警力40余人,车辆5辆,拆除违法建筑16处,违法临建1000余平方米。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河对集中拆除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并对全体参战干警提出了三点明确要求:

  一是要立足本职工作,发挥审判职能,全力保障“清洁城乡攻坚年”活动的开展。要充分认识到“清洁城乡攻坚年”活动是当前全县的中心工作之一,对关系活动开展、申请到法院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件要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务必将此类案件全部执行到位,用实际行动体现法院积极参与和有力保障“清洁城乡攻坚年”活动的开展。

  二是在执行过程中既要依法执行,又要讲究执行艺术和执行方法,维护社会稳定。对已经申请到法院执行的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执行,确保案件在法律程序上不出现问题。同时,在执行的过程中要讲究执行艺术和执行方法,做好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和法律引导等工作,使被执行人真正理解法院的工作,认识到“清洁城乡攻坚年”活动的重要意义,争取做到“和谐拆违”,实现执行工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对拒不执行的案件当事人要依法严厉打击,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是要积极与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密切联系,合力攻坚,务求全胜。通过加强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执行前相应准备工作,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在违法建筑拆除之后,也要做好土地清理工作,确保违法占地达到复耕要求;对于此次活动中好的经验和作法,要认真进行总结,以推动我院非诉执行工作的开展。
责任编辑:河北文安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