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文安法院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对我县“清洁城乡攻坚年”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精神进行迅速贯彻落实,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为确保活动的扎实深入开展,3月8日,文安法院组织召开深入开展“清洁城乡攻坚年”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开展进行全员动员,全面部署。
在动员大会上,院党组将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清洁城乡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本院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向全院干警进行了传达落实,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河同志组织大家就县委书记李克良同志在我县“清洁城乡攻坚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进行了学习贯彻。张海河院长指出,李书记的讲话站位高远、立意深邃,客观阐述了“清洁城乡攻坚年”活动的现实重大意义和长远重大意义、现实作用和长远作用,指出了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全体干警一定要深刻领会,积极贯彻,全面投入到活动当中。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干警要将思想统一到李书记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具体安排部署上来,俯下身子,尽职尽责,一丝不苟地抓好落实;要认识到此次“清洁城乡攻坚年”活动是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的需要;是招商引资、改善我县投资环境的需要;是落实县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提出的“十二五”发展战略的具体要;,也是“热爱文安、建设文安、奉献文安、发展文安”的具体体现;要将其作为检验干部队伍执行力的试金石和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载体,扎扎实实抓好落实。二是要摸清底数,责任到人,要将法院责任路段国泰道的清洁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具体要求落实到位;全面做好院机关、各法庭、执行局的门前“三包”和内部卫生工作,真正做到净化、亮化、美化、绿化;发挥活动领导小组和下设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和后勤保障,督导全院干警对活动的积极参与,倡导干警争做维护良好环境,制止不良行为的模范。三是保质保量,如期完工,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清洁城乡攻坚年”活动的任务要求、任务时限,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科学安排,合理调度,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力争早日完成任务。四是立足本职,服务大局,要充分发挥法院工作职能,大力开展有关环保、土地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活动开展的良好氛围;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于非诉执行案件,在严把立案审查关的同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坚持快立、快执、快结,要讲究执行策略与技巧,最大限度做好执行和解工作,慎用、少用、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努力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争取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总之,要以尽职尽责的行动为“清洁城乡攻坚年”活动的开展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公正、权威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