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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法院五项措施强化社会矛盾化解
  发布时间:2010-11-04 17:03:28 打印 字号: | |
  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开展过程中,文安法院积极履行审判职能,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着重加大了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力度,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一是注重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参与。在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的同时,借助县调解志愿者协会及5个胶合板行业调解协会的力量,积极参与诉外矛盾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共直接或协助解决诉外纠纷160余起。

  二是注重把握好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工作中,坚持把握好刑罚适用的重点和幅度,在依法严厉打击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等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

  三是注重将调解原则贯彻审执工作全过程。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案结事了、彻底解决矛盾纠纷上下功夫,做到全面调解、全程调解。今年前三季度所审结的1290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撤诉案件达1126件,调撤率为87.2%。

  四是注重以速裁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按照“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减轻群众诉讼负担,及时妥善地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仅今年第三季度共速裁审理案件52件,平均审限9.5天。

  五是注重以司法确认方式为诉外纠纷的解决提供司法保障。经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调解协议,予以确认法律效力,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极大地缩短了诉讼时间、减少了诉讼成本。今年以来,已依法对14件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其中12件在申请当日完成确认。
责任编辑:河北文安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