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文安法院以强化诉讼调解,参与诉外调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为目标,从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措施、丰富工作方法三个方面入手,积极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努力推动调解工作的开展。
一是健全诉调对接工作制度。在完善《文安法院关于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积极参与“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的实施意见》、《文安法院关于充分延伸审判工作职能,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两个意见”的同时,院党组制定出台了《文安法院关于建立非诉调解协议效力司法确认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从而在对于诉调对接的具体要求、操作规程、内容方法做出了明确具体规定的同时,以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为直接方式,畅通了诉调对接工作渠道,自今年4月开始,已依法就14件诉外纠纷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二是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措施。工作中,建立了覆盖全县383个自然村的包括400余名诉讼调解联络员、18个乡镇调解站、317名调解志愿者在内的多元化调解工作网络,并结合县域行业经济发展特点,以调解志愿者协会为基础,组织成立了胶合板、钢铁、电线电缆、塑料、机床5个行业调解协会,各行业调解协会直接参与法院461起案件的调解,其中,成功调解解决276件,并参与了120余件诉外纠纷的调解解决。
三是丰富诉调对接工作方法。通过组织审判人员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听取意见建议,制定实施了调解联席会制度、法官包村街制度、诉讼联络员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并利用人民调解员、诉讼联络员、行政机关调解骨干以及基层所站负责人等参加的联席会、座谈会、培训会等形式,加大对基层调解骨干的法律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召开指导会议12次,对700余人次进行了法律业务指导,并专题学习了《人民调解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努力形成司法调解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之间的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