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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法院着力强化青少年犯罪防教工作
  发布时间:2010-09-14 16:58:47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在坚持严打方针,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文安法院坚持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刑事审判预防和教育职能作为一项工作重点来抓,着力强化了青少年违法罪犯防教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探索青少年维权工作新方法。成立了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领导小组,并在刑事审判庭组建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合议庭,强化对未成年人犯罪审判的组织领导。在个案审理中,指定经验丰富的律师为他们提供援助,选用来自社会各界的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努力通过充满人性化的审判方式营造缓和宽松的气氛,缓解青少年犯的心理压力,以利于对其的教育和改造。

  二是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力度。工作中,坚持法律宣传向家庭和村街的延伸,除对青少年犯缓刑人员定期教育外,定期组织缓刑人员及其家属和村街有关人员交流了解情况;坚持法律宣传向学校的延伸,积极组织法制宣传教育课、学生模拟法庭,并与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学校等单位加强联系与沟通,组织法官走进校园,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坚持法制宣传向社会的延伸,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大众论坛各种媒体手段和法制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活动,以案讲法,举案说法,扩大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律宣传的良好声势和效果。

  三是坚持惩教结合、教育为主的工作方针,不断拓展青少年维权工作新举措。就具体案件的审理,重点做好“四个环节教育”。即,审前阶段的法制教育、庭审阶段的认罪教育、宣判阶段的服法教育、改造阶段的悔罪自新教育。并主动邀请其家长、老师及村街组织有关人员参与案件审理中的帮教工作,均受到了良好的效果。此外,还充分调动公诉人、未成年人的辩护人、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监护人的作用,教育青少年被告人正确对待审判,帮助分析因他们的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和应当受到的刑事处罚,促使其及早自我悔过,收到了融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于审判之中的特殊教育效果。
责任编辑:河北文安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