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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法院刑事审判宽严相济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0-09-13 10:56:46 打印 字号: | |
  文安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把依法办案和人性化执法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化解和预防各类社会矛盾,最大限度上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取得了审判工作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工作中:

  一是持续加大严打整治斗争力度,有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对于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抢劫、绑架、强奸等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伤害等多发性犯罪案件,依法坚持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在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的同时,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确保了我县社会政治的稳定。

  二是坚持贯彻惩教结合工作原则,做好教育与挽救工作。工作中,对于主观恶性不深的青少年犯罪、交通肇事等类犯罪案件,在依法对被告人科以刑罚的同时,积极做好家庭、学校、单位等各方面工作,积极给他们创造一个比较好的改造环境,尽可能地使其得以到社会当中接受教育改造,同时,通过组织对缓刑人员的法制教育、组织法官进学校、进村街举案讲法等形式进行判后跟踪和法制宣传,自2009年以来,该院组织缓刑人员集中教育70余人次,组织法制宣传活动10余次,均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立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做好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院党组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将调解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在具体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找准促成案件调解的利益平衡点,按照摸清心态,明确责任;深入调查,因案制宜;掌握时机,化解矛盾;借助外力,促成调解的工作步骤和方法,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努力消除双方之间的矛盾和对立情绪,既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切实保障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该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责任编辑:河北文安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