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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法院强化“三个方面”保障县域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开展
  发布时间:2010-02-17 08:55:57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文安法院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为有利契机,紧密围绕县委“抓环境、保增长、惠民生”的总体工作目标,坚持将本院审执中心工作落实到服务和保障县域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上来,特别是将保障县域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开展作为一项工作重点来抓,在工作中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服务政府中心工作,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的“参谋者”。在县域重点项目建设开展过程中,院党组要求审判人员要积极主动承担起参谋者的职能,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就项目建设的法律事务部分,积极参与谋划、进言进策,从而减少在此方面走不必要的弯路,提高重点项目规划实施的工作效率,也确保审判人员对项目有关情况具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一旦项目进程中有涉法事件发生,可以在第一时间内迅速介入,保障事件迅速解决,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如在我县高速路规划建设等重点工程进行过程中,我院指派法官与城建、土地、交通等政府部门协调沟通,加强联络,对其给予必要的法律帮助和指导,切实起到了参谋助手的作用。

  二是延伸工作职能,深入经济建设一线,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的“服务者”。围绕于此,院党组健全完善了《文安法院关于充分延伸审判工作职能,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组织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与县域重点项目结成了对子,加强了沟通联系,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河同志率先垂范,与我县重点企业凯悦集团、岛田集团结成对子,深入两家企业进行走访,为其积极提供法律帮助,受到了两家企业上至负责人下至一般员工的广泛好评。

  三是发挥审判效能,立足各项审执工作,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的“保障者”。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开展,做好县域重点项目建设的“清障者”,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项目工作服务领导小组,要求对已起诉到法院的涉重点项目案件,要及时向县委、政府请示汇报,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切实站在全局的高度妥善审执好涉重点项目建设案件;对该类案件坚持做到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推进不误时,开辟涉重点项目建设案件“绿色通道”;同时,对于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类犯罪活动,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切实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责任编辑:河北文安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