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以来,文安法院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工作理念,针对辖区内民营企业众多、外来务工人员及本地农民工相对集中的特点,从落实工作措施和健全保障机制上入手,切实加大了涉农民工案件审执工作力度,使一大批涉农民工案件得到了及时妥善解决,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一是健全救助保障工作机制,落实农民工维权制度措施。一方面,积极建立救助机制,在积极落实《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就救助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仅自2008年以来,该院为广大农民工减缓免诉讼费用10万余元,深入企业、社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法律问题56次以上;另一方面,积极健全保障机制,向县委作出专门请示,建立了主要针对于涉农民工群体的执行救助基金制度。
二是提高救助保障工作效能,开辟农民工案件绿色通道。为依法保障农民工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拿到劳动报酬和经济赔偿,文安法院立足本职职能,积极开辟了涉农民工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一是农民工对于上门立案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电话预约、上门立案的方式进行,对于符合减缓免交诉讼费条件的,依法予以减缓免诉讼费用;二是采取快捷、迅速的审判工作方式,巡回办案,进乡村、到企业开庭,既便利了农民工群众诉讼,也强化了法制宣传;三是涉农民工案件优先执行,并丰富各类执行方式方法,穷尽一切手段保障执行标的款及时交付农民工手中。2009年春节前夕,99名来自四川绵阳和河北围场的农民工向法院申请执行某砖厂拖欠其工资一案,案件受理后,经过全体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案件历时10昼夜得以成功执行和解解决,99名农民工拿到了拖欠工资228300元欣然返乡。
三是加大救助保障工作力度,维护农民工群众合法权益。工作中,突出做好以下三点,一是确保案件质量,坚决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近年来,该院所审结的涉农民工案件中,未有一起因地方保护主义等原因而影响案件审理的案件;二是确保审判效率,审执结涉农民工案件中,未有一起超审限、超执限案件,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及时维护;三是加大工作力度,除做好常规审执工作外,自2008年以来,院党组还先后组织了两次集中执行活动,对因个案原因遗留未结的涉农民工案件进行集中清理。通过审执部门的共同努力,仅自2008年以来,该院成功审执结涉农民工案件70余件,特别是5.12汶川地震发生后,该院干警立足支持灾区重建,保障灾区民工权益,在最短时间内成功审执结涉灾区农民工案件6件,收到灾区群众感谢信、锦旗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