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快讯 > 法院新闻
文安法院法警大队以岗位练兵促工作开展
  发布时间:2009-09-29 11:12:50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文安法院法警大队在业务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开展中,坚持“边练兵边改进,以练兵促工作”的指导思想,将岗位练兵活动与法警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近日,法警大队配合法院执行局圆满执结一起居间合同纠纷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原告廊坊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某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文安县人民法院于2008年10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张某返还原告廊坊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规格为0.15x712的带钢5.941吨,规格为0.16x712的带钢14.3985吨。张某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对案件予以高度重视,迅速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手续。在送达过程中,执行人员了解到被执行人张某认为许多配货站点丢失货物都不承担赔偿责任,对本案判决结果有很大的抵触情绪,并明确表示自己无钱赔偿,将不履行判决内容。协助案件执行的法警队政委柳顺利及法警季法奎主动请缨,向张某讲法律、说道理、摆事实,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使被执行人认识到了配货站丢失货物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拒不履行法院裁判文书所面临的法律后果。由于判决内容是返还货物,实际履行存在一定的困难。执行人员根据多年执行工作经验,认为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是结案的最佳方式,经过多次直接接触,张某被干警对工作认真负责和对当事人诚恳相待的态度所感动,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此案在不到20天的时间顺利解决,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河北文安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