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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队伍建设工作的开展
作者:张海河  发布时间:2008-07-19 16:20:06 打印 字号: | |
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市政法队伍建设会议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扎扎实实地推进队伍建设的步伐,是当前我市政法各部门的一件头等大事。围绕“凝心聚力促和谐、公正高效树形象、务实创新谋发展”的整体工作目标,我院党组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深化干警队伍“三公”教育、提高“三执”能力,强化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三个方面入手,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法院干警队伍。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把握队伍建设的关键。 形成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感召力、执行力,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关键所在,结合司法工作实际,我个人认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把握好以下四点:一是团结,团结是我们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与基础,也是我们事业前进的保障。就一个单位、一个部门来讲,大家为了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应该互相珍惜、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爱护,在团结中形成凝聚力、在团结中产生出战斗力,在团结中建设出一支健康向上的干部队伍。二是自律,要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时时事事严格要求自己,自警、自省、自励,克己奉公,尽职尽责,做好其他同志的表率和榜样。三是求真,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认真真对待每一件事,实实在在干好每一件事,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找准自身的位置,审时度势,确保每项决策都成为在务实的基础上所作出的科学、准确的判断与分析。四是创新,要与时俱进,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谋划并积极部署好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特别是要在务实的基础上,坚持思想上和行为上的创新,不断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二是深化“三公”教育、提高“三执”能力,夯实队伍建设的基础 近年来,文安法院全体干警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依靠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团结一心,共同努力,有力推动了各项审判工作的开展,队伍建设也成效显著。但不容忽视的是,我们的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就队伍建设来讲,具体可以概括为“四气”:一是“牛气”,个别干警习惯于自己小圈子里的第一,表现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总是一种高高在上,唯我独尊的态度,只注重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而忽视了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二是“土气”,部分同志墨守陈规,固步自封,抱有得过且过的思想,不注重工作理念与业务知识的更新,极大地阻碍了自身工作的开展;三是“邪气”,极个别干警一事当前首先考虑的是个人利益得失,而不是从工作的角度考虑如何解决好面临的问题,如何处理好承办的案件;四是“泄气”,部分干警认为目前法院工作门槛高、待遇低、责任重、风险大,对工作怀有畏难情绪,甚至丧失信心,严重影响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上述“四气”,虽然并非主流,但对我们的审判工作也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就要进一步深化“三公”教育,切实提高干警“三执”能力,就此,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我要求干警要坚持做到“五讲”:一是讲政治、顾大局,要坚持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审判工作的开展,将和谐司法的工作理念植根于每一个干警的心中,确保每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都能够真正成为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高度统一的过程,为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二是讲团结、促和谐,有一支团结、务实、发展、创新的干警队伍,是法院各项工作开展的关键。我们每个部门、每名干警都要讲团结、讲协作,对工作中出现的分歧和矛盾,要开诚布公,积极寻求解决方法,努力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讲求内部团结的同时,要心系和谐稳定大局,努力从促进和谐、保障和谐的高度出发做好每一件审判工作。三是讲干事、树形象,一方面,要教育我们的干警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要甘于吃苦、乐于奉献,另一方面,要教育干警在工作中要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将务实与创新相结合,众事当头,要懂得统筹协调,摆布好轻重缓急之间的关系,不仅要做到想干事、肯干事,还要做到能干事、会干事,做好党和人民交付的工作。四是讲纪律、促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令则行、有禁必止是我们每一名法院干警都应做到的,我们要认真遵守各项党纪政纪条例、审判工作纪律及部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并约束自己的行为,树立人民法院法官和干警队伍应有的良好社会形象。五是讲学习、提素质,学习是实现法院司法工作“公正与效率”的原动力,我们的法院干警要与时俱进,以强化“三公”教育、提高“三执”能力建设为核心,保证自身学习内容的多角度、全方位,不断创新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用实际行动打造一支政治业务素质都过硬的干警队伍。 三是强化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为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民法院干警队伍离不开一整套科学、规范、完善的管理机制,为此,必须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激励、约束、规范、评价审判行为,这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及队伍建设的制度保障,也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这一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求,我们在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基础上,将坚持从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的工作创新能力和法院队伍的整体工作水平。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学习制度等制度措施,努力使其更加健全规范,更具有可操作性,促使党组班子的政治业务学习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并鼓励和支持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当中,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要继续健全完善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在总结一年来审判工作特别是考核机制运行工作的基础上,对目前所实施的机关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办法、法庭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办法和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予以进一步的修订完善,从而通过对各部门政治、业务等各项工作全面详尽的综合考评,实现以具体分数为标准的对部门工作的具体、客观评价,切实地将全院审判工作纳入科学、客观、全面的考核管理体系,并通过与审判工作监督制约机制的有效衔接,借助于良好的内外监督体系的运行,全面推动全院各项审判工作的开展,切实提升人民法院和干警队伍的整体形象和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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