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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信访案件特点、成因及对策分析
作者:张海河  发布时间:2008-07-19 10:36:3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大量涌现。由于这些情况、矛盾、问题都带有不可预见性,在缺乏相对健全的机制和途径使之加以有效解决时,往往会导致权利人自认为法定救济途径穷尽或个人申诉救济无门,从而通过信访渠道加以解决,这也是信访问题大量涌现的主要成因。 而人民法院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渠道,自然也就成为了大多数信访当事人和信访问题的矛盾所指,导致近年来,涉诉信访案件大幅度上升,且具有信访主体多元化、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大、矛盾易激化的显著特征,既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损害了党委政府形象和国家司法权威,不利于行政公信力和司法公信力的维护。因此,如何妥善解决好涉诉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当前人民法院所面临的中心工作之一。 为更好的促进涉诉信访案件的解决,有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笔者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就涉诉信访案件的主要特点、成因及解决对策作如下分析: 涉诉信访案件的主要特点 1、上级交办案件增多,且办理难度较大。中央有关部门和上级法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辖”的原则,将一些越级上访的案件直接交基层法院办理。 2、重复访、越级访突出。许多当事人认为反映的部门越多,法院压力越大,案件解决越快,因此重复访、越级访在信访案件中占有很大的比例,我县毗邻首都,乘车进京只需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更是使得大量信访当事人直接进京上访。 3、信访问题涉及广泛。既有涉及有关行政机关的问题,也有涉及案件实体处理和诉讼程序、案件执行、办案效率、审判作风等问题。 4、信访案件处理难度大。相对于原案件而言,信访案件往往要付出十倍、百倍的努力才能加以妥善解决,在人力、物力上都要付出较大的代价。 涉诉信访案件的成因 造成涉诉信访不断增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   ⒈社会转型过程中矛盾冲突加剧。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由于各种利益关系此消彼长,各种价值观念交互碰撞,各种矛盾错综复杂,这些矛盾究其根本并非因法院的问题而产生,法院只是作为矛盾的最终处理机关承担了矛盾聚焦点的角色,由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许多当事人不愿意息诉服判,而选择上访,由此,也带来了涉诉信访的增多。 2、当事人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不强。 基层法院面临的绝大部分当事人是广大农民群众,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正确的诉讼理念,对诉讼风险认识不足,不能正确看待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差异,片面地将败诉责任和无法执行的责任归咎于法院,甚至有一些案件当事人不是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故意放弃上诉权利,想利用上访等非正常手段引起领导重视改变对自己的不利判决。 3、案件质量仍有待提高。在审判实践中,极少数案件在实体和程序上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虽然看似并未影响案件最终结果,但也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司法公信力,引发原本对法院裁判怀有不满情绪的当事人借故上访,个别案件当事人甚至为裁判文书中几个文字的错误而不断上访。此外,执行难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部分法官程序公正意识缺失;个别法官重判决、轻调解,不注重案件审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这些都是涉诉信 访案件的主要成因。 4、信访机制不甚完善。接待处理当事人信访问题时,没有完整细致可操作的机制,也客观上造成了信访不止的局面。 除上述原因外,少数行政机关未能依法行政,使矛盾最终转移到法院;法院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也是涉诉信访案件的主要成因。 解决涉诉信访案件的对策 胡锦涛总书记曾对信诉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必须提醒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必须带着感情做工作;必须坚决贯彻党的政策;必须努力把问题处理在当地;必须加强协调配合。法院做好涉诉信访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五个必须”为指针,立足法院工作实际,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认真妥善地解决好每一起案件。 近年来,文安法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争取人大、政府和政协的支持,努力形成社会合力促进信访案件的解决。特别是自2007年以来,以全市政法系统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活动的开展为契机,文安法院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审判工作开展为目标,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将涉诉信访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工作中,院党组通过不断构筑和完善信访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在妥善解决了吴大香信访案等一大批重点、疑难信访案件的同时,有效消除了潜在信访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虽然涉诉信访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面临的形势仍十分严峻,其重点就是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涉诉信访的产生,围绕与此,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对信访工作的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的集中统一和高度重视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前提。为此,我们要始终坚持教育干警要切实转变思想及工作作风,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为己任,坚持将审判工作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工作,牢固确立正确的审判方向,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要教育干警深刻认识到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途经,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对涉诉信访工作必须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把涉诉信访工作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中心工作和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把涉诉信访案件逐件抓好落实。 二是源头抓起,切实提高审执案件质量。为确保审判工作水平的提高,我们坚持要求全体干警要始终做到视案件质量为政治生命,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慎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为此进一步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机关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法庭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措施,建立健全了科学规范的审判工作考评管理机制,通过对审判、执行等各项法院工作全面详尽的考核,实现了对审执工作水平客观、科学的评价,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有效提高了审执案件水平;同时,院党组在继续深化民事审判调解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构建了包括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民商案件调解、行政案件协调、执行案件和解四大部分内容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促进审执案件的调解解决,使基层矛盾纠纷在人民法院得到彻底根除,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三是明确责任,制定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院党组明确了信访工作由一把手亲自抓,其他分管领导、庭室负责人、案件责任人层层分解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在落实一岗双责的基础上,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了每一个信访案件和信访隐患都有人问、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负责的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同时,在进一步完善院领导接待日工作,坚持院领导亲自接待的基础上,积极推行院领导预约接访、院领导案件回访等工作制度,对涉诉信访案件的具体处理进行及时督导、检查。 四是成立组织,建立专门信访工作机构。为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抽调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成立了信访办公室,从而在人员、机构设置上使信访工作得到进一步保障,有力地促进了信访工作的开展。信访办公室成立后,建立健全信访登记、排查、转办、分办、督办等一整套工作制度,保障信访工作责任、人员、措施三落实,从而真正形成了以院党组为领导,信访办公室为中枢,各庭室为成员全面参与的大信访工作格局。 五是重心前移,建立信访排查预防工作制度。为确保不发生涉诉信访案件,院党组始终坚持信访工作重心前移,努力做好信访工作的超前预防,在对诉讼案件逐案排查、全面摸底的同时,对群体来访及一段时间内信访苗头相对集中的情况及时排查和研究,掌握各类矛盾纠纷的信息动态,制定解决对策,做到上访苗头早排查,早发现、早解决。在重大社会活动和节假日来临前,对全院在办案件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可能会发生涉诉信访的案件,再次筛查,区别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在十七大和“两节”、“两会”等重要敏感时期,由主要领导带队,抽调精干力量,赴省进京控访,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守好最后一道防线。由于工作措施得力,十七大和今年“两节”、全国“两会”期间,文安法院未发生一起进京赴省涉诉上访事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六是突出重点,全力解决信访老案难案。2007年以来,在县委的领导下和基层党委、村街的支持下,文安法院党组以不留历史欠账,解决涉诉信访难题为目标,全力解决了一批当事人上访多年的信访难题,但受到省、市、县各级领导关注的个别信访案件由于各种原因仍未得到彻底解决,为确保“两会”的顺利召开和奥运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稳控工作的同时,院党组再次对其进行了法律解释和思想疏通工作,党组成员多次深入工作一线赶赴有关当事人家中进行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当事人当事人息诉罢访,市委政法委交办的9件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圆满解决,确保了全国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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